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民进组织的信息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条例。
一、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工作是我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我会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各项职能的重要方面。广泛收集、及时报送真实情况和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对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至关重要。我会要积极开展信息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信息工作的重视程度决定着信息工作的水平。各级领导班子要把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提供信息,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把信息工作作为检查和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着重收集和报送带倾向性、突出性、普遍性的重要情况、意见、建议,以及对重大事件的反映、对社会倾向性意见的反映、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建设性意见和批评监督。反映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信息要原汁原味;反映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信息要准确把握。报送信息要注重质量,不追求数量。报送信息须经主管领导审阅、签发。
四、反映社情民意、积极报送信息是各级组织和每一名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要调动积极因素,发挥整体优势,动员广大会员积极提供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信息或相关线索,形成全员参与信息工作的良好格局。要积极推动基层组织把信息工作作为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
五、充分发挥领导和会内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的主体作用
各级组织的主要领导,会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政人员、特邀人员、社科和科技领域的学术带头人等是重要的信息提供者,要注重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要经常性地向他们收集信息,随时把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报送,使之尽快进入决策的视野之内。
六、机关所有工作部门都有参与信息工作的责任
机关每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有信息工作意识,主动配合信息工作部门及时将调研、视察、会议等活动中有信息价值的成果和提案、发言等材料中的建议部分转化成信息。
七、加强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我会信息工作的组织原则是分级管理、逐级上报。省级、市级组织要有一名领导成员主管信息工作,要设立一名以上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每个基层支部要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会员担任信息员,负责本支部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建立主管领导签发制度,杜绝信息员擅自上报信息的现象;省级、市级组织要设立专门的信息刊物,做到严格规范;认真做好信息编辑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标题鲜明,文字精练而通顺,立意独到而成理;重要信息,必要时应定密级。
八、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各级组织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信息工作骨干,逐步建立信息工作人才库。各级组织的信息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形成上下畅通的信息渠道和工作网络。切实关心信息工作专兼职干部的成长,在阅读文件、出席会议以及参加业务培训方面,为他们提供条件。
九、创造条件,实现信息工作网络化
各级组织要加快现代化办公进程,尤其要优先为机关信息工作部门配备电脑、传真机等必要设备,以提高信息工作的效率。
十、信息工作的评比表彰
1、参评范围:民进市级组织,省委会直属支部、专门工作委员会。
2、计分办法:被《河北民进信息》采用1篇计10分;经《河北民进信息》报送被民进中央、省政协或省委统战部有关信息刊物采用1篇计20分,被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有关信息刊物采用1篇计50分;得到省级领导批示或被省有关部门采纳的在原计分基础上加50分,得到中央领导批示或被中央有关部门采纳的在原计分基础上加100分。分值重复累计。每分值稿费1元。未经《河北民进信息》报送,即使被有关单位、刊物采纳,也不在计分之列。
3、评奖表彰办法:每年度评选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单位:根据计分情况,按总分从高到低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值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被高级别信息刊物采用篇数多者为先。评选先进个人:根据会员报送信息被采用的情况,评选先进个人若干名;根据各市委会信息员的工作业绩,评选先进个人若干名。省委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十一、本条例自2007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