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河北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特教运行保障机制,5年来全省累计投入特殊教育经费1亿多元,特殊教育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在目前河北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约2.47万人中,特殊教育学校约7千人,随班就读约1.5万人,入学率达到89%。在校残疾儿童有1.6万人享受到“两免一补”(两免:免学费和住宿费;一补:补贴伙食费)。全省共有特教学校151所,其中有11所特教学校开设了高中特教班。同时,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发展,逐步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随班就读为辅助”的特殊教育发展新格局。但调研发现,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特殊教育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省特殊教育还普遍存在学前教育缺失、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严重滞后的现实问题。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学前教育急需加强,0--3岁的早期教育是空白,3--6岁学前教育只有很少学校在做,且仅限于聋儿语言康复训练,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农村和边远地带特殊教育设施严重不足,甚至大片地区是空白地带,据统计,全省仍有2700名适龄残疾儿童不能受到教育,占到全省残疾儿童的11%。残疾人高中后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滞后,残疾青年能够进入职业教育、高中及高中后教育的寥寥无几,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足10%。
另外,特殊教育的内容和专业有待细分。目前的特殊教育学校服务对象是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儿童。随着《残疾人保障法》的修定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签署,把原来的5类残疾类型扩展到现在的7类,为孤独症、脑瘫、重度、多重残疾儿童提供教育成为对特殊教育的新要求。
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
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我省特殊教育的整体投入不足,现有办学条件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一是特殊教育的专业教室不足,特别是康复训练教室、职业教育教室、教师办公用房数量不足。二是学生宿舍不足,部分学校没有住宿条件。三是特殊学校的建设标准不高,往往存在运动场地不达标,无障碍设计没有考虑残疾儿童特殊需要,缺少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三、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普遍存在教师数量不足,尤其是康复、心理、音乐舞蹈等专业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教师学历层次偏低,专业素养差,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的能力低,信息闭塞、资料缺乏,影响教学水平的提高;教师工作压力较大,压力主要源于学生的特殊性,导致从教过程存在明显的消极情绪;由于培训内容、培训途径、培训经费等方面的限制,教师就职后的教育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往往存在整体能力提升的瓶颈。
四、特教学校教师编制不足、专业教师较少
目前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编制基本依照学生人数或班数确定,没有按照学生残障类别详细划分;特教学校生活管理难度远大于日常教学,生活教师编制相对不足;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都需要进行个别化教学,但人员不足,实施困难较大;有些特教学校智障孩子多为中重度,原有班额容量太大,教师管理非常困难,需要小班化教学,但教师编制不足。特教专业毕业教师少,不能满足教学需要。更主要的是缺乏有一定职业技能的专业教师,还不能适应学校职业技能培训的需要。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合理布局教育资源,逐步实现特殊教育的城乡均衡。建议如下:
一、完善全省特殊教育体系,实现特殊教育全覆盖
大力推进学前特殊教育,在各所特教学校内设立幼儿园,配备专业教师;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依托特教学校创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残疾人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培训;尽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合理布局教育资源,逐步实现特殊教育的城乡均衡。在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残疾人就业办公室协助特殊群体就业,做到特殊人群学有所成、学成就业。
二、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提升特殊教育整体水平
加大财政投入做到逐年增长,高于普教经费投入增长速度。一是改善和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设施的配备,尤其应加强功能教室建设,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上同步进行,尽快满足特殊教育教学需要。二是扩大招生范围,把7类残疾儿童全部纳入招收范围,实现零拒绝招生。三是在普通中小学积极推动随班就读,在接受随班就读的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在县(市)中心学校建立特教资源中心,以特教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为基地提升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四是确保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5%以上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建立健全对残疾学生的救助体系,争取全部免除残疾孩子就读的生活费,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整体素质
尽快建立全省特殊教育师资教育体系,在省内相应高等师范院校建立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为特殊教育提供持续可靠的师资队伍;针对现有特殊教育师资队伍,通过规范师资管理制度、强化培训、创新工作机制等手段全力提升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特殊教育的师资队伍;针对特教学校师资队伍现状,每年应吸纳一部分特教专业教师补充、充实专任教师队伍。继续完善各市特教学校职能,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继续加强特教学校师德建设,努力造就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专业化程度高的特教师资队伍。
四、增加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提高特教教师待遇
制定出台特殊教育学校的编制核定标准,建议学生班额控制在8—12人;增加特教学校生活教师编制;细化残疾类别划分,在现有听障、视障、智障三个专业的基础上,扩展出自闭症和脑瘫专业,并配备专业教师,使不同残障类别的孩子受到最合理的教育、训练及康复指导。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委员会、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冀教人〔1995〕15号《关于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特教补贴费标准的通知》,统一特教教师津贴标准,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协调相关部门安排设立特教职称系列,为特教教师专业成长创造条件。